商報濟南消息4月26日,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接到消費者侯先生投訴,其在2021年初辦理了一筆68000元的車輛抵押貸款,令他沒有想到的是,一筆簡單的車輛抵押貸款,實際上卻是需要花費近10萬元才能“贖回”車輛的融資租賃。
“我是在宜信普惠信息咨詢(北京)有限公司(下稱“宜信普惠”)濟南運營中心辦理的這筆業務,當時的客戶經理跟我說這樣是最省錢的貸款模式。”侯先生告訴記者,之前給他辦理業務的宜信普惠濟南運營中心客戶經理離職后,他想提前還款卻一直聯系不到宜信普惠的工作人員,也沒有其他工作人員主動對接。
“到今年3月底我已經還了15期,一共51417元,四月份查詢的時候發現還要還35903.97元,完全不像之前說的那么省錢。”侯先生告訴記者,自己的訴求就是要求宜信普惠減免不合理的息費,并一次性還清欠款。
此外,侯先生還表示,自己辦理業務后并沒有獲得任何紙質版的合同材料,后續還款時經自己要求,才收到了宜信普惠郵寄的相關合同。侯先生向記者出示的相關資料顯示,除了一份《抵押合同》外,侯先生還與海金宜創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下稱“海金宜創”)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交易模式為售后回租。回租期間,侯先生需每個月向海金宜創繳納3394.84元租金,共24期,合計81476.16元,也可選擇三期后一次性結清,結清后車輛所有權重新歸屬于侯先生。此外,侯先生還需在24期內每個月向宜信普惠繳納594.49元的管理咨詢費,共計14267.76元。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侯先生最初認為自己只進行了車輛抵押貸款,并不知道自己何時進行了車輛融資租賃這一交易。
公開資料顯示,宜信普惠成立于2011年3月,經營范圍包括經濟貿易及財務等方面的咨詢業務,同時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信息技術、金融業務流程、金融知識流程的外包服務等。
帶著侯先生的訴求和疑問,記者聯系到宜信普惠,其公關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們確實承認在員工離職后出現了工作交接不周的情況,包括沒有做到及時跟侯先生溝通,了解侯先生的訴求,但能否減免息費仍需要進一步調查。”
針對侯先生并不了解具體合同內容這一表述,上述負責人表示在簽署合同過程中,工作人員向侯先生清晰解讀了合同條款,是在征得侯先生的同意下,同步進行了簽約視頻錄制存檔,簽約流程符合合規要求。
在本報介入下,5月6日,宜信普惠方面聯系本報記者表示,已向侯先生免除近一萬元息費。侯先生也于當日告訴記者,經過和宜信普惠溝通,已于5月8日前一次性還清款項。
記者注意到,就在今年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融資租賃公司以收取服務費、代收保險費為名扣收的款項屬于變相高息這一案例被著重提及。面對市場出現的中介機構隨意收取遠超原約定的高額費用或者本身中介費用就過高等問題,有相關人士建議,消費者應盡量選擇正規合法機構進行抵押或借貸,并保存相關證據,出現問題后可通過向公安機關報案、法院起訴等途徑維護自身利益、挽回自身損失。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 馮云云 杜姿霖 實習生 顏子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