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各單位要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聯絡人員,建立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確保溝通對接順暢,任務有效落實。二是建立融資對接日報制度,由專班工作人員協調、解決融資對接中存在的問題,匯總每日工作進展數據,確保任務按時推進。
三、加強配套支持
(一)加強財政、金融協同
一是發揮北京市貸款服務中心、企業續貸受理中心、北京市銀企對接系統、“創信融”等現有機制平臺引領作用,用好首貸企業貼息和擔保費補助政策。二是鼓勵各區出臺金融機構獎補政策,激勵金融機構進一步擴大信貸投放。三是研究建立北京市普惠(中小微)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為符合條件的各類政銀(擔)合作產品提供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
(二)監管政策支持
一是完善小微企業貸款“量”“價”的差別化監測考核制度,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優化考核,激勵擔當作為、敢貸、愿貸。二是資金用途靈活。貸后管理適度放寬,除生產經營外,允許企業用于支付員工工資等用途,但資金不得用于企業分紅、不得用于高管人員提高薪酬。
(三)發揮金融機構主體作用
一是參與金融機構加大內部政策傾斜,建立授信綠色通道,改進完善盡職免責認定標準和流程。對符合條件納入的企業快速放款。二是金融機構綜合運用展期、續貸、再融資、調整還款計劃等多種措施,不盲目惜貸、抽貸、壓貸、斷貸,幫助企業化解短期債務風險。三是惠企讓利。引導銀行機構進一步落實利率市場化改革措施,促進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降低擔保費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2022年新申請的銀行貸款融資擔保費率力爭降至1%。
四、各部門職責分工
(一)市金融監管局。創新金融支持舉措,進一步挖掘企業融資訴求,完善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機制。制定融資需求信息模板,負責融資需求名單收集、分派、統計。建立融資數據清洗挖掘機制,形成首貸企業重點培育庫。
(二)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加大各項貨幣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單列信貸計劃,提高風險容忍度,落實對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監管評價機制,進一步完善對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首貸、無還本續貸、信用貸款以及授信盡職免責等方面的差異化考核與監管評價。
(三)各區政府。根據“紓困企業名單模板”提出本區紓困企業名單。協調區稅務、人力社保、財政等部門對企業名單進行核驗。研究制定本區獎補、貼息等支持政策。
(四)銀行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指定專人負責協調對接,開辟“綠色通道”,優化內部流程,加大對名單內企業的支持力度,提供靈活便捷金融服務,快速響應,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和融資需求提供適合的金融產品。
五、保障機制
(一)成立工作專班
聯合金融機構組成工作專班,工作專班設在市金融監管局。主要負責完善對接流程,對企業的融資需求進行預判、派單,督促承辦網點機構按照貸款全流程快速工作機制完成下戶、審批、放貸,協調處理融資對接全流程各類問題,做好融資結果的反饋。
(二)加強政策宣傳與輿論引導
進一步加大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政策宣傳,提升政策知曉度,擴大政策惠及面,提高政策實施效果。及時總結典型做法和案例,加強輿論引導,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做好風險監測預警和防范處置
有效統籌發展與安全,加強對受疫情影響重點行業、企業流動性風險監測,早發現、早處置次生金融風險隱患,防范區域性金融風險。
附件:紓困企業名單模板(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