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己的車被親弟弟偷偷抵押進行貸款,當想要回車輛時被借款人要求先還清借款才能還車,那么,車子還能要回嗎?
案件情況
弟弟瞞著哥哥,把哥哥的車抵押貸款
2024年3月,弟弟小胡以有急事需要用車為由向親哥哥大胡借了一輛以18余萬購買、使用不到3年的次新車。小胡把車借走,便將車開到李某處,用車子作為抵押向李某貸款3萬元,兩人簽訂了抵押貸款合同。
拿到借款后不久,小胡便不知所蹤。一直聯系不到弟弟的胡先生無意間從朋友處得知,小胡竟將車輛抵押給了李某。于是,胡先生聯系李某,要求把車輛還給自己。
李某表示,如果胡先生幫弟弟把錢還了,就將車還給胡先生。胡先生認為,弟弟借錢的事自己并不知情,不應該找他還款。多次協商未果后,胡先生將李某訴至法院,要求返還車輛并賠償車輛使用費,若不能返還則需照價賠償。
法院判決
如不如期歸,將賠償11萬余元
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原告胡先生通過購買方式取得案涉車輛所有權并進行登記系案涉車輛的所有權人,有權請求返還原物。2024年3月25日開始被告李某控制了胡先生的車輛,根據市場價格支持李先生每日80元的車輛使用費。胡先生購買時間車輛的為2021年11月,李某控制時間為2024年3月,按照一般的車輛貶值規律,酌情認定在被告控制案涉車輛時,車輛價值為110220元。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李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歸還原告大胡車輛及車輛行駛證、車輛鑰匙,若不能歸還則支付原告大胡車輛款110220元,支付自2024年3月25日起每日按照80元計算至車輛歸日的車輛使用費。
那么,自己的財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抵押了可以拿回來嗎?法官介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己的財產被他人抵押,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拿回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抵押是指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抵押物的所有權并未轉移,仍然屬于原所有人。因此,如果別人將你的財產進行抵押,你仍然保留對該財產的所有權,有權要求抵押人或者債權人歸還抵押物?。
法官建議,當遇到以上糾紛,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維權:可以嘗試先與抵押人或債權人進行協商,要求其解除抵押并歸還財產。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抵押合同無效,并判決抵押人承擔賠償責任。在訴訟過程中,需要提供相關證據,如抵押合同、物品所有權證明等?。在獲得法院判決后,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以確保權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