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車即可借款,0手續費到賬快”“放款快,不押車”……這些誘人的宣傳,令不少人選擇了汽車抵押貸款。在安卓軟件商店輸入“車貸”關鍵詞,有近百個相關APP,紛紛宣稱“有車就能貸”“門檻低不押車”“按揭車也可貸”,這些看起來“很美”的宣傳很可能是“陷阱”。
案例一
2018年12月25日,廣東中山的程先生在深圳一家民間借貸公司辦理了汽車抵押貸款,合同上的貸款金額是46650元,但扣除服務費等費用后,實際到賬只有39680元。這些貸款分36期償還,每期2092元。也就是說,程先生雖然實際借款僅39680元,但10個月得還7萬多元。
案例二
與程先生有相似遭遇的借貸人不在少數。河南的楊先生因資金周轉困難,于2018年在“神州車閃貸”辦理了一筆抵押貸款。今年9月,他未及時還款,平臺在沒有通過法律程序和告知他的情況下,用抵押的備用鑰匙直接把車開走了。
以為辦理的是“汽車抵押貸”,實際卻是“融資租賃”
不少車主以為辦理的是抵押貸款,實際卻是融資租賃。二者的本質區別在于,融資租賃并不是貸款,而是售后回租模式,所有權發生了轉移。相當于車主將自己的車轉讓給了機構,機構再出租給車主,每月的還款實際上是付租金。利用車主急需用錢的心理和信息不對稱,不少融資租賃機構玩起了套路,車主一不留神就會“入坑”。
1、用“低月供”誘導車主
多位受訪車主表示,對外宣傳時,機構往往不直接說明年化貸款利率是多少,而是用較低的月供金額或者日供利率來模糊宣傳。如果算清楚,年化貸款利率往往是嚇人的數字,很多甚至高達20%以上。
2、用合同掩蓋“砍頭息”等亂收費項目
記者看到車主簽訂的多份合同上均是0手續費,但不少車主反映,“貸款金額分兩筆到賬,第一筆到賬后會要求轉一筆數千元的服務費才下發余款。”
3、設置苛刻的逾期責任
今年5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通報的一例案件顯示,被告人針對抵押機動車客戶故意設置各種陷阱,在借貸過程中提供格式合同簽訂霸王條款,讓被害人承擔苛刻的逾期責任。同時,被告人使用備用鑰匙私自開走被害人車輛,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額“違約金”“拖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