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抵押車的,曾經遇到很多客戶總是說,抵押車要是哪天車主要回車怎么辦?或者他偷回去了,怎么辦?
很多人問“原車主”要拿回質押車怎么辦?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央視12頻道“社會與法”欄目,為你解惑,為你解釋抵押物權,車主將名下汽車抵押給甲(簽了一系列的抵押合同協議),甲對此車就有使用權跟保管權,如果車主違約還不上本錢利息,甲會將此車立字據合同(債權轉讓協議等)轉押給乙(乙就是買抵押車的人),乙同樣享有此車的使用和保管權,車主如果在無還款的情況取回車輛屬盜竊行為!可以告他坐牢!!!
原車主:我認為是拿回我自己的東西
檢察院:車主在無還款的情況取回車輛屬盜竊行為!
咱們來看看兩個真實的案例
真實案例
發生在廣西南寧市的一位男士妻子把寶馬5系轎車抵押出去,丈夫過后卻用原配鑰匙把車偷走。警方根據車載GPS提供的線索,把人和車一起追了回來。昨日上午,某投資公司的甘總經理給西鄉塘公安分局刑偵三大隊送來一面錦旗,感謝警方及時追回被盜的寶馬5系轎車。
去年8月1日,一名姓彭的女士開著這輛寶馬5系轎車來到甘總所在的投資公司,稱自己因為做鋼材生意需要資金周轉,想暫時把車抵押。經評估,投資公司給車子出價20余萬元。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如果一個月后女士不贖回寶馬車,就視為自動買賣。
合同約定的一個月期限到了,女士沒有把車子贖回去。于是,投資公司把車子放到一家二手車行,打算出售。
今年4月3日晚上,甘總睡不著,就起來開電腦,卻發現GPS電腦終端突然顯示,這輛寶馬5系轎車已經離開了二手車行,正在往高速上開去。甘總一驚,為了保證公司和客戶財產的安全,每輛車都被裝上了GPS系統,寶馬5系車莫名移動,肯定是被偷了。他立即報了警。
西鄉塘警方從GPS反饋的信息得知車子正在高速上往桂林方向開去,便通知桂林警方設卡攔截。4月3日凌晨,桂林警方在全州的收費站出口把這輛寶馬5系車攔下,并控制住開車的男子謝某。
令人驚訝的是,謝某與把車抵押給投資公司的女子彭女士,居然是夫妻關系。
據謝某交代,去年妻子把車抵押出去后,因為沒有錢,所以沒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把車拿回來。之后他曾跟投資公司協商,想以其他價格把車拿回來,但投資公司根據合同的約定婉拒了。
過了幾個月,謝某萌生把車子開走拿去賣的想法。他手上的原配鑰匙正好沒有交給投資公司,而且又知道車子停在二手車行里,于是就在4月3日晚上來到車行把車開了出來。在車行出口的崗亭,保安把車攔下,要求出示放行條。謝某隨便編了個借口,塞給保安100元錢,順利得到放行。然后,他就開著車直上高速,想把車開到外省再出手,卻不知道投資公司已經在車上裝了GPS。
目前,謝某已被刑事拘留。
-案件警示
這起案件再一次說明,在防范車輛盜竊方面,安裝GPS是一個有效的辦法。此外,如果安保人員在車輛進出時,能恪盡職守,或許這一案件就不會發生。加強安保管理,不可疏忽。
案例二
給汽車裝上定位系統,典當后再用備用鑰匙將車盜走,一些不法分子居然想出了這種可以無限循環的“生財之道”。但是法網恢恢,他們最終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8月上旬,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2014年9月,蘇州警方接到一家典當行老板的報警電話:稱一輛被典當的汽車被盜。警方介入調查后,很快將嫌疑人吳某和朱某抓獲,經查,這輛汽車居然是朱某拿來典當的。被告人朱某交代,他們自己有汽車備用鑰匙,車上裝有GPS,隨時可以查到車的位置。原來,吳某、朱某兩人合謀,由朱某出面將一輛雪佛蘭轎車抵押給吳中區一家典當行,騙得抵押款9.65萬元。事后,兩人通過GPS定位,在吳中區木瀆鎮找到該車后,又用備用鑰匙,將車偷了回來,抵押給其他典當行。經查,2014年8月至9月期間,吳某參與作案八次,涉案金額五十八萬多元,朱某參與作案五次,涉案金額32萬多元。
被告人吳某供述,有的典當行老板發現車沒了,會給他打電話,他就直接告訴典當行老板,車是被他們開走了,錢會分期償還,就算典當行老板不同意,也沒有別的辦法。
庭審中,吳某交代,他和朱某在蘇州一直沒有找到工作,于是就動起了歪點子。檢察機關認為,吳某和朱某多次盜竊,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共同犯罪中,兩人均起主要作用。法院最終判決,吳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朱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案件警示】
不管你是不懂法,還是事出有因,還是逼不得已,只要你把車抵押典當出去了,要想取回車輛,必須履行合同上的內容,把錢還上,適當補上利息,手續費,征得抵押典當借錢給你的一方同意了,才可以取回車輛,任何途徑取回車輛都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