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開心心業務上門
莫名其妙車就被“賣”
姓名合同全部都在
轉眼變成獲刑罪犯
以為賺了一筆大單
結果落入預謀圈套
汽車租賃抵押案件頻發
收車押車如何避免被誤傷?
租車抵押是刑事犯罪?遇上詐騙團伙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汽車租賃公司和抵押車收購今后如何規避?今天統統拉出來說!
近年來,汽車租賃行業逐漸興起,對于有車輛需求但無購車還款能力的群眾出行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是也有很多不法分子也打起了汽車租賃車輛的歪主意,企圖通過將租來的車輛進行抵押來獲利,非法占有他人財物,導致汽車租賃抵押市場秩序混亂。
從個人作案,到團隊作案,連專業的抵押人員和機構都深受其害。
租賃車輛能否抵押?
租賃車輛能否抵押?答案是絕對不行!
抵押租賃車的人,車輛的所有權不是他,對車子沒有處置權,他把這種車用來質押借錢就是違法的行為。
案例一
李某曾因資金壓力大,將自己的車輛抵押后,獲得的貸款解了他的燃眉之急,卻燃起了他的壞心思。
李某通過58同城等途徑,在網上大肆搜尋車輛出租信息,并通過華麗包裝身份信息、編造虛假租車事由等手段,先后在北京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房山區等多地,與數名被害人簽訂汽車租賃合同。
通過謊騙的手段獲得了多輛汽車的使用權,隨后通過偽造材料等方式,將所得車輛抵押出去套取錢款,總計獲利40余萬元。
李某隱瞞車輛真實來源和所屬,并用抵押的手段騙取錢財,且數額巨大,已經構成了詐騙罪,權屬明確后車輛應發還給車輛所有權人。
案例二
四名男子,協同作案,一人A負責找租車公司,一個B負責出面與租車公司聯系、簽租車合同、另外兩人負責賣車。首先B租來一輛車,然后偽造抵押合同并冒充車主錄制賣車視頻,以此轉賣獲取資金。屢屢作案,涉案金額不斷擴大。
錢是到手了,還車的日子也近了,最后租車人B由于支付不起租金,便破罐子破摔,直接表露車子賣掉的事實,最終租賃公司報警將其抓獲并通過GPS找回車輛。
案例三
羅某,在租賃公司租了一輛車,后通過不法分子以自己名字偽造了所租車輛的行駛證,將這輛車變成了自己所有。而后以5萬元的價格將車輛抵押給寄賣行,買賣之后獲取了一筆收益。
而后多次故技重施,通過多個寄賣行抵押交易車輛賺取大量收益。本案中,羅某的行為完全符合詐騙的犯罪構成要件,具有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意愿,最終法院以涉嫌詐騙罪,對羅某公開開庭審理。
以上三個案例都是通過“慣用”手法將車租來進行抵押換貸,是典型的合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將完全不屬于自己的車通過謊騙的手法,惡意偽造為自己所屬,本就已經不合理法;又將其車輛進行抵押“欺上家瞞下家”,當然逃脫不了被追究詐騙罪。
而辦理抵押車放貸業務的公司和抵押寄賣行,若是明明知道該抵押車輛是租賃而來,仍收押放款、為其拍賣提成,就會成為詐騙犯的幫兇。
單純的借貸行為變得不再單純,單一的抵押寄賣變得不再單一,就可能會承受連帶責任被追究罪責,即使無刑事責任,也斷不可能安然而退,賺到的錢得吐出來不說,可能還得再掏點家底兒。
02
表明立場,絕不與之同謀
表明立場,合規合法,絕不與之同謀。
若是不小心收了這種車也不用慌,只要能夠證明自己審核、辦理手續合法合規,并不知道車子是租賃來的,就可以排除幫兇嫌疑。
1、抵押/質押合同
車主抵押時親自簽字畫押的合同,這是保證債權真實的材料之一。在車輛抵押中,抵押的同時需要簽訂抵押擔保合同。簽訂抵押擔保合同的兩個當事人都對抵押擔保的事項保證真實性,要是一方在被欺詐、脅迫或者重大錯誤下簽訂的抵押擔保合同就不是他們的真實意思表示,那么為此簽訂的抵押擔保合同就會變得無效或者是可以被撤銷的。
也就是說,是抵押人存在欺騙的的行徑才讓收押方簽訂了抵押合同,主觀上并不是抵押放貸公司主動為其收車放款的,不存在與其同謀的意思。
2、抵押車輛時的相片或錄像
車輛抵押時一般店里都會有監控,可以調出監控查看,正式押車人為第一次來辦理車輛抵押。出示談話的內容,以及車主舉著抵押協議或者和車輛一起拍攝的照片。證明押車人明確表明自己為原車主,證實債權的真實性,以及手續的合法性。并不是為其偽造的。
3、行駛證于上門抵押(或質押)的為同一人
如果質押借錢的人和行駛證上面的人不為同一人,那自然是有問題,對所有證件的合法性進行驗證:身份證(雖然提供的是復印件,但也可驗證的),《登記證書》(有些車有,有些沒有),行駛證,保單等等,并且驗證車輛行駛證和身份證是否同一個人。提供以上驗證數據,按流程辦事準是沒錯的,客戶以假亂真提供假身份,假資料,沒有分辨出來不是商家的錯,商家也是受害者,不應該受到連帶責任。
03
汽車租賃抵押今后如何規避?
汽車租賃公司和抵押車收購今后如何規避:
1、定好租車制度。完善租車的制度,是生意準則,從源頭開始規范。與其每天思考怎么正常把車收回來,不如把制度的條款想的細一些,把租車人的責任規定得多一些,讓租車人不得不按時還車。員工責任分的細一些,由內而外規避風險。
2、做好背景調查。來租車的人,重點當然是這個人。租車之前的背景調查是很有必要的,不要想著賺快錢,對于背景不好的,不要抱僥幸心理,寧愿不賺這點錢,也不要租車,格局放大一點,不要因小失大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認真查實身份。除了人物背景需要調查,租車人的身份也需要認真核實,不光是核對身份證、駕駛證,其他銀行卡、社???、戶口本、學歷證等一切可以查實身份的證件都可以核實,多核實一些,一旦有證件偽造就很容易查明,有異常就停止合作,做生意要有界線。
4、押證。租車人前來租車,以下證件是需要押下的:身份證原件、駕駛證復印件,為了防止被騙還可以押一些其他的證件,目的不為其他也不用于它途,只為了確保自己不被騙,即使被騙也可以及時找到當事人,止損。
5、簽訂租賃合同。防止租車被騙,租賃合同是必須要簽的,合同是約束雙方的法律文件,也是履約的證據材料,合同上面的信息簽訂前一定要多次確認、認真核對,一單租車人違約,憑借合同可以找租車人承擔違約責任,所以合同的簽訂既是為了規范租車人的行徑,也是對自己的保護。
6、安裝跟蹤軟件。高科技世道,想要防騙當然少不了數據防騙,在車輛上安裝追蹤軟件,可以在發現被騙時及時找到車輛的下落。
7、要求租車擔保。要求租車人提供擔保,車子越名貴,被騙了越心痛。租車人要租車一定要要求提供一些擔保,錢保人保方式不限,只要做了擔保,簽訂擔保合同,即使自己被騙了,也可以減少一些損失。
辦理抵押業務的借貸公司也應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在車輛抵押的辦理過程應積極向車輛登記所有人進行必要的情況核實,查驗抵押車輛的各類手續,確保借款人以車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以更有效地保障自身的財產安全。
1、一定要寫好借款合同,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用途、還款期限、利息以及借款時間等等一定要寫清楚,避免使用帶有歧義的文字。另外,如果借款人對你們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進行公證了,這個合同也不是萬無一失的,公證僅對合同雙方簽訂合同的系真實意思表示及簽名認定為真實,并不能保證合同的內容也真實,因此,我們簽訂合同時應多留個心眼,不要輕易被合同外在形式所蒙蔽。
2、要認真審查借款人借錢的用途,還款的能力等,如對方說做生意用錢、公司周轉用錢等,要實際考察借款人做什么生意,公司存續狀況等,必要時應到工商管理部門查詢公司的真實性,防止行為人利用虛假身份、虛假公司騙取錢款。
3、如果對方提供擔保,一定要弄清擔保財產的來源,對行為人提供的“抵押物”一定要驗證真偽,對于車輛,要到車輛管理所等部門查詢該車輛是否真實存在,并且一定要到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只有辦理抵押登記了,才能產生法律上的抵押效力,那種以為車輛合格證等在自己手里就行了的想法是錯誤的,只有經過登記的抵押才是合法有效的,我們才有優先受償權。
4、不要貪圖借款人提出的高額利息,某些被告人借款時,以高額利息為餌,誘使出借人借款,所以當對方提出高額利息回報時,我們更應當謹慎。另外,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合法利息不能超過1.28分。
2021年6月份銀行同期的一年期貸款利率是3.85%,而民間借貸利率受司法保護的上限,是銀行同期一年期貸款利率(LPR)的4倍。所以,高額利息不但不受法律保護,還可能是陷阱。
5、辦理抵押的手續要齊全,并再次查驗車輛抵押各類手續,再次為大家列舉一下。
擁有穩定職業,申請人擁有當地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業務開展城市長期居住和工作,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稅證(本)、購車發票。
保險單、車船稅、進口車輛相關稅證明。
身份證(非本地戶口客戶提供有效期內暫住證或居住證)。
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收購抵押車也不能松懈,收抵押車最煩的就是收到一些低質量的車,發現問題其實不難,但是當初急于手粗而忽視了審核,最后導致一堆麻煩。誠誠懇懇做生意,卻著了別人的壞心思,擱誰都晦氣。收購抵押車因為如何預防被騙呢?
1、對申請人進行探訪、調查以及預估車輛價值
每一輛車子都有自己的價值,在做車輛抵押之前,收車方應該先對車子有一個調查或預估,知道車子的價位是在哪個范圍,在結合車主申請價格進行對比,若是車主出價遠遠低于車子應有的市場價值,那么要么是非常缺錢,要么是車子來源有問題著急出手。對申請人進行探訪和調查可以對車主的經濟條件和收入、消費等能力做分析,判斷車子所有權歸屬。
2、確認抵押車的債權是否清晰
債券是否清晰,直接影響到車輛的安全系數,車主抵押車子之前,要先對車子進行債權查驗,目的是對了知道在本次抵押之前車子有無其他債務,有沒有被查封、鎖定,是不是盜搶車,若沒有其他任何債務,車輛的安全系數就要高很多。
3、身份驗證
收車之前一定要對車主進行身份驗證,如:身份證、汽車登記證、行駛證、保單等等,并且一定要確認車輛行駛證和身份證是同一個人,直系親屬也不能代替,預防抵押人鉆空子,“借花獻佛”。
4、查檔
接車前,要先對車輛進行查檔和查違章,若是檔案中存在二押車、查封車、鎖定車、盜搶車甚至是涉及刑事的車,那都不用再看了,這樣的車收回來就是給自己找麻煩、找不痛快的,咱何必整那吃力不討好的事兒呢。再有就是查車輛的違章情況,如果違章太多也不考慮,當然如果上車主包清違章又另當別論。
5、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
4s店賣車都會與車主簽訂購車協議、合同或是購車意向書,若車主為原車主,這些東西一定是具備的,收車前可以請車主出示相關購車協議,若是都具備那基本沒有什么問題,若是沒有就需要搞清楚車子的所有權歸屬是誰,車子又為什么會在車主手上,不要隨便收。
租車抵押能解一時之急
但終不過是拆東墻補西墻
將租借的車輛質押、販賣給他人
觸犯法律 終被嚴懲
汽車租賃抵押在做業績的同時
也要好好規避風險
加大管控 提高防騙意識
別讓有心之人有機可乘
錢沒賺到 倒虧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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