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市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決策部署,以農村產權抵押融資為突破口,推動金融支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我縣成立了齊魯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冠縣分中心(以下簡稱冠縣分中心),全面開展農村產權交易和抵押融資,有效解決“三農”貸款抵押難問題,更好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經縣政府研究,現就加快推進農村產權交易和抵押融資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準確把握中央、省、市關于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和抵押融資的要求,以激活農村資源要素、破解農村融資難題為核心,進一步規范農村產權交易行為和完善服務功能,健全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加大對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支持,推動農村產權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穩妥有序的開展農村產權抵押融資,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業現代化發展。自2017年1月開始,全縣農村各類產權流轉交易和抵押融資,全部納入齊魯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冠縣分中心辦理。
二、農村產權交易和抵押融資范圍及服務內容
(一)交易范圍。農村集體、農業新型經營主體或農民個人所有的下列資產、產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大棚所有權;農村集體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農村集體不宜實行家庭承包的“四荒”地承包經營權;依法取得的水域養殖權;農村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經營性資產(不含土地)的使用權;農業生產設施設備(包括農戶、村集體、新型經營主體等擁有的設施設備)、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農業類知識產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其他依法可以流轉交易的農村產權。
(二)抵押范圍。開展農村產權抵押融資的抵押物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大棚、林權、大中型農機具、農村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地面種植(養殖)物及附屬設施、農村集體股權、農業類知識產權、水域養殖權、農業生產設施設備、小型水利設施等。
(三)服務內容。農村產權信息發布服務,利用網絡平臺,免費為農民及新型經營主體發布各類交易信息,形成資源共享的服務體系;農村產權交易、鑒證服務,組織簽訂交易合同,出具農村產權交易鑒證書;協助銀行等金融機構辦理農村產權抵押質押貸款的登記服務。
三、建立共同推進機制
(一)健全服務體系。冠縣分中心在縣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服務窗口,負責全縣農村產權交易信息發布、交易鑒證等服務。縣經濟開發區、各鄉鎮(街道)依托經管站設立代辦處,由冠縣分中心配備人員,負責轄區有關農村產權交易信息收集、資料初審、合同鑒證和資料傳導等工作;村級設立信息員,由冠縣分中心進行培訓,負責本村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收集上報及相關信息的發布工作。縣經濟開發區、各鄉鎮(街道)經管站要與冠縣分中心搞好對接,實現業務上深度融合、功能上優勢互補。
(二)建立農村產權評估體系。探索建立由借款主體、商業銀行雙方協商確定價值,借款主體、交易中心、商業銀行協商確定價值,中介機構評估確定價值三種方式的農村產權價值評估體系。由農戶、經營主體和金融機構自主選擇規范、高效的資產評估方式進行評估。農村產權評估中介機構進入冠縣交易中心開展產權資產評估,財政、物價等部門要加強對農村產權評估中介機構的管理。
(三)搭建交易信息平臺。推進產權交易信息化建設,建立完善縣、鄉鎮(街道)農村網絡平臺,及時收集和發布各類產權流轉交易信息,實現信息發布,網上交易,逐步建立統一的農村產權交易、抵押登記管理系統。
(四)明晰產權歸屬,搞好后續服務。縣農業局、林業局、國土資源局等部門要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扎實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林權、水域灘涂養殖權、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等各類農村產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明晰產權歸屬,為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奠定基礎。同時,做好產權交易后的權屬登記、變更工作。
四、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農業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林業局、水務局、政務服務中心、法制辦、市場監督管理局、金融辦、農機局、物價局、蔬菜辦、人民銀行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產權交易和抵押協調小組,全面協調推進農村產權交易和抵押融資工作。縣農業局牽頭負責齊魯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冠縣分中心建設工作。
(二)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縣金融辦會同相關金融機構制定具體貸款管理辦法,深化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積極探索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擔保模式。縣財政局設立1000萬元的農村產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專項基金,將風險補償專項基金擇優存放在多家相關金融企業,運用各種手段調動金融企業放貸積極性;并會同縣金融辦制定農村產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專項基金管理辦法,規范資金管理使用,提供無償服務,促進業務發展。縣物價局加強對農村產權抵押和評估機構收費監督管理。縣農業局建立全縣統一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信息數據庫,并為冠縣分中心及時提供相關數據,借鑒外地經驗,積極創新,為農戶、新型經營主體和金融企業做好抵押登記的相關服務工作。縣蔬菜辦做好技術指導,積極配合各項工作。縣林業局負責做好政策指導和業務協調,為冠縣分中心及時提供相關數據,在5個工作日內依法辦理農村集體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相關流轉材料的審核。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做好政策指導和業務協調,為冠縣分中心及時提供相關數據,在5個工作日內依法辦理集體建設用地等相關資料的審核。縣水務局負責提供相關信息查詢服務,在5個工作日內依法辦理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資料審核。各部門出臺的文件,要本著程序簡單、方式靈活、資金安全,最大程度調動金融企業支持三農的積極性,促進農業快速發展。
(三)加大宣傳力度。通過網絡、電視、報紙等媒體,廣泛深入宣傳農村產權抵押融資的重要意義和業務流程,調動群眾的積極性,激發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活力。建立健全定期考核考評機制,逐步提高專業化水平和服務效能,確保農村產權交易和融資工作順利推進。
(四)經費保障。縣政府將農村產權交易及抵押融資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切實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2017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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